2023-11-14 10:03:18 浏览数:0
各单位:
根据《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62号)和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财采〔2023〕17号)有关规定,现就我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的填报范围
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《2024年度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(附件1)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。
凡是列入我校2024年预算的项目且达到以下限额标准的均需填报:
(一)年度计划采购单项或者批量预算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货物、服务和工程项目。
(二)年度计划采购单项预算金额1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、校园房屋道路维修类工程项目。
(三)山东省网上商城采购类:服务器(含机架式、塔式)、台式计算机(含台式一体机)、便携式计算机、喷墨打印机、激光打印机、针式打印机、液晶显示器、扫描仪、操作系统、办公软件、杀毒软件、复印机、投影仪、多功能一体机、LED显示屏、触控一体机、碎纸机、不间断电源(UPS)、空调机(含挂机、柜机)、复印纸等,须全部填报。其中通用办公设备(不含科研设备等专业类设备)配置标准请按照《77779193永利集团部分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(修订)》(青农大校字[2021]60号)执行。
(四)列入校银合作建设的项目虽然不执行政府采购,但需通过招标采购的一并做好预算编制和采购方案。
(五)特别说明
根据《77779193永利集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(青农大校字[2019]94号)的规定,使用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,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(不含《2024年度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内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),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,不需填报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。
二、采购方式
货物、服务和工程项目累计采购金额达到400万元(含)的,应当选择“公开招标”方式,符合其他法定采购方式规定情形的,可以申请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。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(400万元)的货物、服务项目,可根据采购需求和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,选择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竞争性磋商、单一来源采购、框架协议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,其中询价采购方式只适用于货物。
三、进口产品
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、工程和服务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,根据采购需求和应用场景,严格专家论证程序,按照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》,提前报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审批后执行,对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,不得排斥国内同类产品参与竞争。
四、项目库建设
各使用单位应结合学校的“十四五”发展战略规划,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,做好资产配置需求,严格采购项目方案的制定与论证程序,及时将成熟的项目提交至学校项目库,避免出现“钱等项目”的情况。
五、预采购
为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,对于2024年采购经费已经明
确的,执行预采购。使用单位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采购方案的论证并提交最终版的采购计划。
六、填报时间
各部门、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1日之前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报送办公楼1305房间,同时发电子邮件至
zhjhk@qau.edu.cn,联系电话58957414,联系人:赵老师。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的编制应做到“应编尽编”、“应采尽采”。“应编未编”,年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,在省教育厅与财政厅评审打分中将给予减分;“应采未采”,按照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、管理办法,可能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(二)在政府采购预算经省财政厅审批通过后,项目进入具体采购实施阶段时,各单位应在2024年4月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正式采购材料(《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》或
《物资采购申请表》、《招标受理单》等),同时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参数和要求。最终的方案与技术要求不能与申报时有大的、实质性改动,最终方案的预算不能高于申报预算。
(三)按照省财政厅规定要求,政府采购预算应在当年11月底前执行完毕。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经过项目申请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批、编制招标文件、发布招标公告、开标、评标、中标公示、中标质疑和答复、下达中标通知书、签订合同、履行合同等环节、组织实施周期长(约3-5个月)。自2021年以来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《77779193永利集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0〕10号)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鲁财采〔2020〕35号)要求,政府采购项目需提前发布采购意向公开,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,使得整个采购实施周期进一步加长。如果遇到质疑及废标等情况,实施时间将更长。因此,为切实做好我校的政府采购工作,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申报,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具体要求提前做好准备,确保2024年各项采购项目的执行进度。
(四)未按要求编报采购预算的项目,原则上不再受理、组织实施招标、采购工作。
附件:
1.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
2.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申报表
3.年度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物资明细表